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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声玩具必须注意声音响度的问题

 近期,在欧盟RAPEX通报(48 - 2011)中,连续9次提及中国产电子发声类玩具存在声音响度偏高的现象,认为相关产品存在使幼童听力受损的风险,因为声音水平太高(大于90分贝)。 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 71-1(规定自发布之三年内,近耳玩具不得大于92分贝,三年后不得大于80分贝)。

玩具的电子发声装置多运用于学龄前或14周岁前益智类和玩耍类玩具,以便形成与使用者之间的互动或制造游戏时的氛围,它由IC芯片、控制电路和发声喇叭构成,多数电子发声玩具不具有声音调节装置。在使用对象上,有1岁以下的婴儿、幼儿或少年,他们大多身体没有发育完善,而电子发声产品很有可能在近耳的情况下使用,易发生听力伤害,须引起足够重视。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生产企业,一要注重小部件的相关要求,发声装置不是越响越好;二要注重产品品质的延续性,不能因不同生产批次不同,小部件采购略有不同,造成质量上的差异;三是相关检验监管部门在对此类商品在抽样检测、产品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照相关流程要求操作,对此类高风险玩具商品做到“批批”检验,判定合格后凭通关放行,这样才能确保玩具发声的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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