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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牛初乳市场秩序需从婴幼儿配方奶粉开始

中国奶业不断成长的同时,奶制品企业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而婴幼儿这个人生的阶段就尤为重要。2000年以后,中国奶业高端化分日益明显,企业都期望能够迅速扩大自身在高端乳品市场的份额,这使得在产品中添加相应成分以形成必要的产品区隔成为必然。

普遍的做法是,通过在原有的配方上额外添加相应的营养成分,强化营养以满足父母对孩子未来发展的期望。如强化DHA、添加牛初乳成分等。然而在已经均衡营养,基本满足婴幼儿健康成长需要的配方中,额外添加营养成分的必要性还有待考证,所以企业对商业利益的追求必须以予规范。

2012年4月16日,《卫生部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文件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这一政政策曾被普遍理解为对牛初乳的“禁令”,甚至波及到除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外的其它牛初乳产品。

对此,在2012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2中国牛初乳产业发展研讨会”上,与会权威专家在解读牛初乳产业政策时指出:“‘复函’中规定不得添加牛初乳成分的范围,仅限于婴幼儿配方食品,而其他婴幼儿辅食或纯牛初乳产品并未予以限制。之所以限制添加,是因为牛初乳本身也是奶粉,在奶粉中再添加奶粉没有必要”。

此外,因公众普遍将“复函“中对牛初乳成分的添加限制理解为“牛初乳不安全”是错误的,专家特别强调:“文件明确规定,对牛初乳的限制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次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如果不安全的话,肯定会召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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