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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奶粉拟禁标健脑益智等字样 消费者更看重安全

9月5日,卫生部公布《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不应对0至6月龄的婴儿配方奶粉中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比较声称及功能声称。这就意味着,目前市售的婴儿配方食品或将迎来包装“换血”,这些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文字也将更加规范。

9月6日下午1时许,在天钥桥路上的某大型超市,只见在婴幼儿食品的货架上,摆满了形形色色包装精美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米粉等食品。记者随机抽取了几种知名品牌婴儿奶粉,发现在这些配方食品的外包装上,大多数产品都对DHA、ARA、益生菌等婴儿配方奶粉中所含必须成分的功能做了描述,并声称能“促进大脑发育”、“有益宝宝视力”、“帮助宝宝获得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营养”。

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件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对能量或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比较声称或功能声称,但是,0-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除外。这就意味着,目前市售的大多数婴儿配方食品或许在将来都不得不对产品标签进行修正。

将此类语句用作婴儿配方食品的宣传标签,是否真能起到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作用?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不少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一些家有宝宝的妈妈们纷纷表示,自己在购买此类产品时,更注重产品本身的安全性,对于包装上的产品配方、成分作用等字眼往往不会特别关注。

“这些名词,我们也看不懂,家长来说最关心的还是产品本身的安全性”市民林女士的看法比较有典型性,她认为,一些标示产品功能性的字眼不过是商家的宣传卖点,正契合了如今父母望子(女)成龙的普遍心理,自己在购买婴儿配方食品时会更倾向于一些大品牌,相对而言这些产品显得安全系数更高些。市民张女士则表示,自己在选择时将会参考身边其他家长的意见,毕竟产品经过了许多人的亲身实践,安全系数较高。

据参与起草工作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韩军花日前对媒体表示,该“征求意见稿”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的要求。在,我国发布的系列婴幼儿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对产品中必需成分的含量值都有明确的要求,只有符合含量要求的产品才是合格的产品。同时,0至6月龄婴儿需要全面、平衡的营养,因此对其必需成分的声称是不必要的。对一些允许添加的可选择性成分,则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声称。

此前,卫生部曾出台新乳品国家安全标准,明确规定婴儿配方食品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也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而此次《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修订完成后将和预包装食品营养通则、营养标签标准一起组成涵盖所有食品类别标签方面的标准体系。这就意味着,我国的标签标准体系正在日趋完善。

上海市质监局称,待该标准正式施行后,将作为新的要求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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