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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制定有关儿童家常便服新要求 企业须重视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合规和现场运营办公室(Office of Compliance and Field Operations)正考虑将儿童家常便服视为儿童睡衣,要求严格符合《易燃性织物法案》(Flammable Fabrics Act)中第16 CFR part 1615和1616部分有关儿童睡衣燃烧性能标准的要求。

这一备忘录重申了CPSC自1996年以来对家常便服的政策,并强调了新增的要求,即家常便服和睡衣现在必须符合《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第三方测试、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铅含量、表面涂层中的铅,以及追踪标签等。同时还强调了这些要求不但适用于实体零售商,同时适用于网络销售商。儿童睡衣燃烧性能标准16 CFR 1615和1616比普通的服装燃烧标准更加严格,不但要求在最终的成衣阶段进行测试,在布料和样板阶段也要测试。

根据CPSC法规的定义,“儿童睡衣”指供睡眠或与睡眠相关的活动时穿着的所有服装(尺码为0-14),例如长睡衣和睡衣裤,以及类似或相关的物品,如长袍等,但不包括:

(1)尿布和内衣;

(2)供9个月或以下儿童穿着的“婴儿服装”;

(3)符合特定最大尺寸的“紧身服装”。

近年来,美国对儿童服装安全要求日趋严格,中国产品遭通报召回屡次发生。据统计,2011年,中国产品位居美国CPSC召回的首位,在涉及中国产品的188项召回通报中,儿童用品54项,占比28.7%。尤其当前欧债危机尚未消除、美国经济尚未复苏,服装特别是儿童服装被通报召回的风险将持续加大。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要加强对服装原辅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对供应商的评价备案制度,要求供应商定期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项目检测报告和符合性声明,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二应及时了解遭欧盟、美国通报召回的典型情况及企业需要特殊注意的质量安全问题,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检自控能力,提升产品品质。三要关注出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最新变化,避免因产品安卫环指标不达标而导致通报、出口退货、贸易索赔等情况;四是企业要进行首件样设计的风险预判评审,严格控制产品开发流程,避免因设计失误而导致质量失控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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